Sunday, August 2, 2009

盲婚

70年代的婚姻
在一个不是自由恋爱的时候,
女生的命都是苦的。
一生出来就被培育成三从四德的女孩。
烹饪缝纫家里的大头小务
女人都得会。
在一个盲婚的时代,
要嫁给谁,女人是没得选。
嫁得好,可能可以挨少很多苦。
成天扮美美出街,
London,Australia 整个北美洲的国家都去遍。
嫁得不好,除了要自己走遍大街小巷转生活费,
慢点手脚还被自己的男人拳打脚踢。
可是也有一些是例外的。
有些人,即使是不相爱,
可是都能相敬如宾,同甘共苦,携手到老。
在那个时候,现该可以结婚的,是万幸。
这个时代的婚姻,
明明结婚的对象,相爱的对象都是自己亲手选的,
为什么还可以把结婚当儿戏,离婚当吃饭?

1 comment:

waveMECH said...

以前的爱情是爱情,
现在的爱情是变相了的面包.